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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1995小农庄

第一百五十七章 新玩意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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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1995小农庄:第一百五十七章 新玩意儿

    想了想,陈凌还是举着猎枪又对着野猪身上开了几枪。

    挑的位置也很显眼。

    按王立献和刘广利这些老猎手的说法,野猪膘肥力壮,枪猎的时候,眼睛难以打中,所以一般打肚皮,或者肩胛骨等两三个部位。

    一是目标大。

    二是这些地方是距离野猪的心脏和肺部比较近。

    打中了,野猪体力流失很快,猛冲一阵之后就再跑不起来。

    这时候再用狗围上去,慢慢的缠住,花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拿下。

    陈凌补枪不为别的。

    他这人骨子里懒散。嫌麻烦,不想过多给人解释。

    不然这么快杀死一头大公猪。

    猪身上还没枪眼。

    任谁也觉得奇怪。

    狗厉害也不是这样的厉害法。

    稍后,等陈泽带着大部队赶过来的时候,就看到黑娃和小金身上满是血迹,山谷一侧的草地之中,一头长嘴獠牙体格粗大壮硕的野猪躺在那里,身下已经淌了一片血泊。

    众人一时间惊讶至极。

    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快就猎到这样一头大公猪。

    询问着陈凌情况的同时,也上前翻动猪身检查。

    最后一行人看看陈凌,又看看群狗,忍不住一阵抽凉气。

    “厉害啊,太厉害了,富贵你这一个人带着狗就把这么大的野猪干翻了啊。”

    陈凌摇摇头:“哪能啊,我追上来的时候,狗群已经把野猪围上了,我就放了几枪而已。”

    其实这样猎猪也是一种最简单、最常规的猎法。

    发现野猪最新踪迹,确知野猪就在附近。

    就放猎狗撵山,把野猪围住,然后射击。

    不过什么时候放狗有讲究。

    放早了,野猪跟猎狗拼斗时间长,猎狗会受伤。

    尤其像这样的大公猪,獠牙一挑,就能把狗开膛破肚。

    放晚了,野猪就会跑掉。

    但是猎狗多了的话就没啥大问题了。

    只要群狗能追得上。

    有十余条猎狗之后,和单只野猪缠斗起来,需要做的就是耐下心,等野猪激怒反击,群狗闪避的空隙,不断找机会放几次冷枪就行。

    王立献说过这种法子,大家也都知道。

    现在听到陈凌这样说,他们果然没多问。

    只是高兴道:“那也很厉害了,要让俺们跟这么大的野猪对上,肯定吓得都不敢开枪了,嘿嘿,这次进山,富贵叔肯定是头铳”

    陈凌摆摆手:“啥头铳不头铳的,赶紧把野猪收拾一下,抬上走吧。”

    “诶,俺这就去砍两根棍子过来。”

    随后,砍了两根结实的青冈木,再把猪脚捆好,用两根棍子穿过去,抬着野猪往回赶。

    “好重啊,这大公猪起码三四百斤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估摸着有,比金门村猎到的还大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比他们那头大得多哩,听说他们为了制住野猪,拼死了三条好猎狗”

    “富贵叔,你家狗没事吧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它们身上是猪血,没有受伤。”

    一路说着话顺着原路往山上走,不过抬了这么大的一头野猪,来的时候又是慌里慌张跑过来的,满脑门子汗水,还没咋缓过劲,就一路换着人抬,走得很慢。

    慢是慢了点,一个个却都高兴得很,累也掩饰不住脸上的笑容。

    等到和王立献他们再次碰头的时候。

    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一过下午三点钟,山里马上又要天黑了。

    碰面之后。

    王立献和陈大志几个留在原地看守猎物的也禁不住吃了一惊,也是想不到,在这么短的时间里,就猎到这样大的一头野猪。

    “要俺看,这猪别说三百斤,四百斤都有点打不住。”

    王立献上前仔细打量了一阵,冲众人笑道:“有这大家伙,咱们抓不到别的东西也没事,过了这一夜,就直接能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其余人听了也开心不已。

    今年猪肉死贵死贵的,上半年就两块五一斤了,发水之后直接翻了番,飙到五块钱以上,这价格无疑是天价了,老百姓吓得哪还敢吃肉。

    猪肉贵,野猪肉也差不到哪去。

    四百斤的野猪,加上其它猎物,卖了钱也足够他们十二人来分了。

    “是啊,不过这前前后后富贵叔还有他家的狗出了大力,要不这野猪俺们就不分了吧。”

    小年轻们想着自己跑过去的时候,陈凌自己都把野猪打完了,就禁不住有些脸红。

    “说啥呢,该分还是要分的。”

    陈凌一听这话,就把他们堵了回去:“撵山下水,见者有份,进了山就按跑山的规矩来,该咋样就咋样。”

    “说的是,不过等出了山,富贵你就按头铳来算吧。”

    王立献盘算了下,又说:“梅花鹿和香子是你的,俺们就不动了。”

    “也行吧。”

    陈凌想了想,补充道:“不过既然这样,野猪就给我按头铳,其它平均分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啊,还推让起来了。”

    陈大志卷了根烟,嘿嘿笑着:“桃树沟那些跑山的,为争个头铳都互相干仗,打个头破血流。”

    “哎哟,还有这事?干仗好啊,大志哥你要不服,你跟富贵干一仗呗,俺站边上给你喊号子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,这个好,大志叔俺也给你喊号子。”

    “哎,去去去。”


    “”

    众人休息着,一阵笑闹。

    今天这个地方不错,紧挨着松树林,王立献就在附近选了一处地方,很适合当落脚地。

    收拾完过夜的东西,天就快黑了。

    王立献瞧了眼天色,就带上两人去检查陷阱和夹子。

    陈凌又借着捡柴的工夫,带着狗到处闲逛,去找下午留神记下的一些东西,准备收入洞天。

    其实也不算多,这一趟,梅兰竹菊,除了梅花,又都收了两样,还意外捡到了两只怪模怪样的山壁虎,深绿色黑花纹,像泥鳅的颜色,看它们体型小不害怕人,陈凌觉得挺稀罕的,也将其收进了洞天。

    当然,这单纯就是个玩具了,养着玩图个乐呵。

    回去生好火堆又过了不久,王立献他们回来了。

    可惜的是,陷阱那边并没有什么收获。

    说是下午没啥东西过来,没啥新脚印,这夹子和陷阱就在那里留一晚上吧,明天往山外赶的时候,再过去一趟。

    众人自然都没啥意见。

    “不过献哥,咱们这次进山,野猪有点多啊。”

    有人奇怪道。

    确实,不说金门村碰到的,就单单他们,就遇到了三拨野猪了,几乎都是成群的。

    问这个事,主要是担心狼打跑后,山里野猪太多,再跑下山去糟蹋庄稼。

    “入了秋野猪多很正常,这时候大多数的野猪产完崽儿,喜欢聚堆到处在山上溜达,最容易碰见。”

    王立献解释一句。

    随后又对大家讲,再过一段时间,秋收以后,野猪更好抓。到时候如果有空闲,可以再来一次。

    这是重点对陈凌说的,有他带上狗跟进山里,能省好多力气。

    陈凌嘴上应着,不过心里却想到时候就不一定有时间了。

    夜深了,随着夜色渐渐变浓,天是阴的,星星也没有,山里就变成了另一番景象。

    没了白天鸟语花香,水流潺潺,也再看不到任何奇特美丽的景色,漆黑笼罩,到处都是阴森森的,夜枭啼叫不绝,远处还有野兽的吼叫声,以及阵阵狼嚎。

    今天追了趟野猪,大家都很累,就早早入睡了,只有陈凌今天舒展了次筋骨,精力旺盛至极,翻来覆去的睡不着,躺在堆好的枯叶上,枕着黑娃壮硕的身躯,还精神得很。

    从洞天把两只山壁虎取出来放在手上,对着火堆旁上下乱飞的几只飞蛾轻轻靠近过去,只见地上出现两只畸形的影子,倏的快速伸出舌头,将两只飞蛾吞进了嘴里。

    一抓一个准。

    陈凌兴起,玩得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很快两只山壁虎就把火堆旁绕着飞舞的蛾子吃了个干净。

    其实今天照样是在火堆撒了药粉的。

    但是吧,随着不断燃烧,更换薪柴,气味和药效减弱后,这些蛾子就会被火光慢慢吸引过来。

    也就指头肚大,被山壁虎一逮一个准儿。

    陈凌觉得有趣,轻轻抚摸着两只山壁虎,心想:“这家伙老老实实的,还挺听话,以后好好培养一下,要是能往好看了长,比守宫带劲得多啊。”

    玩耍一阵,将又飞来的蛾子和蚊虫逮完。

    就收进了洞天之中。

    无聊之下也睡不着觉,他自己也跟了进去。

    洞天之中,现在有了新变化。

    朴素自然的低矮茅草屋,后面栽种上了竹子,青翠俨然的小竹林,与茅屋相映成趣。

    竹丛之后,以前是菜园子的。

    现在菜被连根刨掉,清理干净了,只余下了零散几棵果树。

    也就是当初的桃树、枣树、梨树,没有去动。

    几棵树下错落着的空间很大,被陈凌开了几道一米来宽的水渠,其中大多是红鳝、黄鳝、山鲶鱼等喜欢在泥里钻洞的鱼类。

    每样都比外面的鱼长得好,且个头也是一个比一个大,陈凌手里托着山壁虎过去的时候,它们也不怕人。

    红艳艳,绚丽漂亮的两条老红鳝,须子老长,接近一米五的体长,光是须子就有五十公分往上,摇头摆尾的带着一群个头稍小的鱼儿在水渠之中游来游去。

    这家伙跟巡视领地似的。

    看起来威风得很,倒是不愧‘红龙’之名。

    陈凌深呼吸两口洞天的气息,然后把山壁虎放到旁边树上,走到鱼塘飞快抄了两条小鱼上来,不曾想这鱼凶得很竟然还咬他,被他甩手丢进了一旁的鳖塘里。

    然后就让一群碗口大的鳖崽儿争抢着吃进嘴里。

    这些是当初老鳖蛋孵出来后,先后长起来的,但是陈凌觉得太多了,受他意念影响,它们都长得不快。

    在洞天三四个月,不过碗口大小。

    且现在受他意念和潜意识影响,洞天之中,除了那头大老鳖之外,其它生物也都没有生出智慧的,这点倒并不是他刻意这样做的,而是他本来就把这些当成了小玩意和吃食来看待的,洞天就自发随他心意了。

    “蒜头,最近乖不乖,过阵子带你出去遛弯啊,你去不去?”

    陈凌蹲下身子,拍了拍水面。

    他这样一叫。

    只听哗啦一声,水面翻滚之间,磨盘大的老母鳖浮出水面,眯着眼睛,用脑袋顶了两下他的手掌,用以表达亲近。

    其实这家伙虽说开了智,不过却本性难改,平时饿了就去鱼塘吃鱼,吃完就睡觉,不怎么爱动,倒是好养活得很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是听话,带着一群公鳖还有鳖崽子也不乱跑,很合陈凌的心意。

    所以每次进来,必定要先来和蒜头交流一下感情。

    “嘎嘎,咯咯”

    随着一阵清脆的鸡叫,一群羽毛鲜艳的锦鸡,扑棱着翅膀从远处的林间飞了过来。

    其中还混杂着一些鸟雀。

    都是陈凌先前用弹弓打到的,觉得漂亮,就收进来治好伤,任它们在林子里跑动。

    平日里不用特意来喂食,洞天的果子就随它们去吃,长得也挺快的,鸟雀现在也习惯陈凌的存在了,跟着锦鸡飞过来后,还有落在他肩膀上的。

    逗了逗锦鸡和鸟雀,捡着野果,给它们喂了喂食,又把蒜头叫出来玩耍了一阵。

    陈凌就走回茅屋去处理进山后的那些东西。

    进山这两三天,他搞了不少东西,有野树,有花草,有药材

    这些需要分门别类,规划好之后,再选地方种下,不然又是乱糟糟一团,碍眼得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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